燃气锅炉属于特种设备,其制造运用受国家专门机构监督检验。运用单位应当对其运用的燃气锅炉安全担任,主要职责如下:
采购监督检验合格的锅炉产品。
按照燃气锅炉运用说明书的要求运行。
每月对所运用的燃气锅炉至少进行1次月度查看,并且记录查看情况,查看内容主要有:
锅炉承压部件及其安全附件和仪表、联锁保护装置是否完好。
燃烧器运行是否正常。
燃气锅炉运用安全与节能管理制度是否有效履行。
作业人员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,是否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。
是否对水质定期进行化验分析,未到达标准要求时是否及时处理。
水封管路是否堵塞,以及其他异常情况等。
锅炉运用单位每年应当对燃烧器进行查看,查看内容至少包括燃烧器管路是否密封、安全与操控装置是否齐全和完好、安全与操控功能是否缺失或者失效、燃烧器运行是否正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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